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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后反悔 调和终履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02点击:44

“不是两边都说好了吗?这咋了?”

“她得再给我一万块钱!”

刘某和梁某,因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多次协商离婚,9月在我院起诉离婚。张桥法庭收到案件后,书记员分别跟原、被告双方联系,询问各自的想法和要求。经过不断沟通,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并在庭长曹福歌的主持下,确认协议内容并签字。

之后,双方再次来到法庭交接财物,女方着急道“说好的还要把小孩的出生证明拿过来,结果他没拿来,说丢了,这关系到以后小孩上学啊!”女方在屋里着急,男方往外走不打算交接,书记员连忙追上去,询问原因,于是便出现文中开头的一幕。

书记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谈,了解其想法,庭长曹福歌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到一起,表示双方商议后签订了调解协议,现是按照协议内容进行交接财物,向其释法明理。最后,双方按照签订的协议,顺利完成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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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贴士


调解书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制作,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按约定履行,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积极履行,否则将承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