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离婚不愿去法院打离婚官司应该注意什么
为什么有人离婚不愿去法院?很多人对人民法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误解:很多人潜意识认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是“好聚好散”,而去人民法院办理离婚就是“死缠烂打”,其实人民法院和民政局一样,承担着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任务。
离婚时,民政局与人民法院两者差别在于:
民政局--------多用于双方毫无争议,意见一致,协议离婚。
人民法院-----多用于双方离婚意见不统一,财产无法合理平均分配,双方存在分歧,避免后续纷争。
离婚时,经常会面临纠纷,然而不能协商解决的,便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达到结果。那么,在打离婚官司时,法庭之上一般法官会追问哪些问题呢,又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1.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导致破裂的原因是什么?
通常法官询问这一问题,若想要离婚,需要及时坚定不加犹豫的回答,否则,或许被法官认为感情未破裂,还有维持婚姻的必要,便直接影响判决结果。
2.询问子女情况,从而了解抚养权归属。
通常在此之前若当事人想要获得抚养权,需要提前准备好有利于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有优势能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若孩子满8周岁,孩子意见也会成为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关键,所以应提前做好孩子的工作。
3.询问财产情况以及债务情况
提前理清双方名下财产以及债务情况,面对不明债务,坚持不知道,不承认,不追认之原则
由此可见,当婚姻产生争议、双方或一方坚决不退让时,通过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处理纠纷其实就变得非常有必要,而人民法院就是最终实现“定分止争”的地方,但是,若一旦决定起诉离婚,一定要提前着手准备,收集有效证据,以致达到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