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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对方不履行判决怎么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22点击:49

  大家都知道,有了纠纷需要去法院打官司,但赢了判决,对方不履行,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史律师告诉您接下来怎么办理,赢了官司,审判程序结束,由于对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么您就需要立执行案件,收好下边的材料清单,准备进入执行程序。

  一、 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之规定,以下文书可以成为执行的依据:

  (一)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内容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

  (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调解书;

(三)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五)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六)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三)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文书。

注意的是:必须是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义务,当事人才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尚未到期的债务,不能提前申请执行。

  三、申请执行需要材料

  (一)申请执行书1份;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这些均需要加盖公章。

  (三)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经过二审、再审程序的,需提交从一审至终审各个程序所做出的法律文书);

  (四)送达地址确认书;

  (五)收款账户信息(涉及金钱给付的,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号、开户行、银行联号);

  (六)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执行事宜的,须提交委托代理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双方关系证明等材料);

四、申请执行的期间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法律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注意:千万不要超期申请执行,如果存在超期的问题,需要收集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

  五、执行的管辖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六、立案方式

  1.现场立案

  申请人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一般是该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立案窗口。

  2.网上立案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执行,在线渠道包括“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法院诉讼服务官网等。

3.邮寄立案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