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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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房产是许多夫妻共同拥有的最重要的财产之一,也是离婚时最容易引起纠纷的财产之一。离婚后,如何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确定房子的产权才是离婚后的重中之重。
那么,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和房产情况,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具体的案例。
【案例描述】
小刘和小王是一对夫妻,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按揭房,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由于性格不合,小刘和小王在结婚五年后协议离婚,约定由小刘直接抚养两个孩子,并分得房子的全部产权。
小王同意放弃房子,并承担剩余的按揭贷款。但是,在离婚后不久,小王就失去了工作,并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多次催促小刘还款,并威胁要收回房子。
小刘非常担心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和安全,也非常想念自己的房子,希望能够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并解除银行的抵押。但是,他却不知道如何办理这样的手续,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他感到非常无奈和困惑,于是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小王履行协议约定的放弃房产权利,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小刘和小王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事项,并且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执行。
小王在离婚后同意放弃房子,并承担剩余的按揭贷款。这种行为属于对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的协议转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小刘作为房屋产权人一方,有权要求小王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解除银行的抵押登记。如果小王拒绝或无力履行协议约定,小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赔偿损失。
因此,法院判决小王必须履行协议约定的放弃房产权利,并协助小刘办理过户手续。同时,法院判决小王赔偿小刘因为未能过户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按揭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过户税费,律师费等。
【焦点争议】
这个案例中,最主要的焦点争议是:
离婚后有按揭房产如何过户?根据法律规定,答案是可以的。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协议或判决确定房产的归属,并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未还清,那么过户时就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是否需要缴纳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这种情况下,过户时不需要缴纳契税。
二是是否需要变更贷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剩余的按揭贷款,并将房产过户给另一方,那么就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的名义,并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离婚后如何保护自己的房产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后违反协议或判决的约定,拒绝或阻碍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房产权益:
应当尽量通过沟通、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尊重对方和子女的意见和感受,避免激化矛盾和影响子女的心理健康。如果沟通无效或对方拒绝沟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对方履行约定或判决的过户义务,并赔偿因为未能过户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如果对方不服法院判决或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反判决责任。
【结语】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这是许多离婚家庭中关心的一个问题。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和房产情况,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明等。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未还清,那么还需要准备贷款合同、抵押合同、银行出具的债务证明等。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还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的名义,并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些材料和手续都是为了确保房产的产权清晰,避免因为贷款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