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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贴士离婚后子女该归谁抚养受这几个因素影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26点击:19




夫妻离婚时,如果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如下认定:
一、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父亲直接抚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孩子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的意见。
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作为父或者母抚养孩子的优先条件。
六、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支持。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084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46、47条
《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基本原则(1):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发展需求放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首位。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积极适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水平,2024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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