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民事调解书的诞生
前段时间,@青青岛刘律师代理原告债权人,办理了几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几个案子开庭过程中借款人、保证人(以下统称为债务人)的表现相差无几,都认可未还本金,都认为利息罚息过高,都认为不应当赔偿原告的律师费损失。这些人一看就是有经验的债务人。实际上这些债务人均是公司老板,做的都是正当生意,借款用于资金周转,结果生意出现问题,又碰上新冠疫情,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债权人了解,也充分理解,几经延期才无奈起诉的。试问,你有过借钱经历吗?借钱原因是什么?有没有被告上法院?最终如何解决的?
这几年借贷纠纷案件如过江之鲫,债务人都可以学习学习这些“套话”。即使债务人对这些“套话”提供不了依据和证据,法官仍然会认真考虑、仔细对待,能够给借款人减免的,肯定会一律减免。但是原告本来就没有额外主张,所以债务人的反击好像打在了棉花上,没有产生回响。
那么,债务人如何抗辩呢?债务人不但要提出抗辩,还要提供事实、证据和依据。比如,梳理梳理自己的借款合同、资金流水、还款凭证,搞清楚以下问题:到账资金是多少?偿还的利息是多少?偿还的本金是多少?从何时开始逾期的?利息罚息合计有无超过24%?有无超过36%?有无超过同期贷款利率或者lpr的4倍?律师费有无转账凭证?律师费数额是不是过高?如果法官询问债务人,债务人在庭上支支吾吾,岂不是很掉分?
顺便提一下,律师费目前采用市场定价,非风险收费模式的费率可达6%,甚至10%,双方可以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工作内容、工作时长等因素适当增减。律师费还有最低收费额,低于最低收费额需要律所层层审核、批准,否则没法代理。那么,问题来了,你支付过律师费吗?费率是多少?
有些债务人还有疑问,债权人聘请律师,凭什么让我债务人承担律师费?其实,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当中均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用承担条款,大概内容是债务人违约的,需要承担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全责任保险费、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公告费等费用。如果没有律师费承担条款,债务人的抗辩是成立的。那么,问题又来了,你见过没有律师费用承担条款的金融借款合同吗?
双方举证、辩论完毕,该调解了。下面着重说说调解的好处,首先是原被告双方仍然一团和气,没有敌对情绪,便于交流。其次是还款期限可以延后,债务人可以有充分的准备期限。三是费用减少了,至少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利息罚息说不定也会有所减免。四是民事调解书比判决书简单,法官省时省力。因此,调解结案是三方共赢。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您的信任,@青青岛刘律师决不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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