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中心

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08点击:63

很多时候,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双方不能通过民政局进行离婚,那要怎么办呢?

法律规定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即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具体的情形包括:

第一种情形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里不包括出轨的,重婚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里也涉嫌重婚罪,需要你证明一方和其他一方不仅稳定的共同居住,还要以夫妻名义,难度自然很大,同居也要求稳定的共同居住,这个证据主要就是居住小区的监控、邻居的证言、小区居委、物业的证明,当然要是有重婚的刑事判决就更“巴适”了。

第二种情形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里暴力主要指家庭暴力,一般来说是热暴力,常见的冷暴力尽管也是可以认定未为家庭暴力,但是因为这个很难举证,法院也一般不予认定,例如部分法院将公安报案记录至少两次或者轻微伤以上的伤情、社区、村委的证明、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等作为认定的条件,可以说十分严格。虐待则要求暴力的持续性、经常性,要求更加严格。

第三种情形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个主要的证明手段是行政处罚机关的处罚决定,其他真的不好证明。

第四种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种是比较常见的,也是比较喜欢使用的一种,但是要认定是否属于分居则很难,毕竟大部分普通家庭没有太多能力负担两个住所的经济开支,很多是出于工作需要,两地分居,甚至是同一住所,不同房间,没有明确的分居协议,很难认定是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而且一方就说没有分居,就说还有夫妻生活(双方各执一词,法官也没法说谁说的是真的,是吧)。所以想套用这条的,签署必要的分居协议是必要的。

第五种情形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性的条款,主要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婚内生育子女不是男方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等情况也是可以的。

当然实际生活中,很多人没有以上的情形,这里律师劝导一下,婚姻的本质是忍让,尽管他很让你不爽,但是其他人未必好啊。

还有人就是贴了心要离婚,那么就只能锲而不舍的起诉了,值得分享的一点经验就是做好分居时间点的证据固定,法律规定,毕竟也有不少案件经过三四轮的离婚诉讼,法院还是不判决离婚的,那么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以及分居满两年这个法律的适用就是有必要的,最好签署分居协议,实在对方不同意,那么单方发送意思表示也是可以的。

最后还是送给大家一句本山大叔的话“凑活着过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