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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离婚纠纷情难理 悉心调解化心结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6点击:5

婚姻的存续不仅需要两个人的相互包容,更需要夫妻一同用心经营。但争吵、矛盾不断,也会让婚姻走到尽头,当感情不复存在,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桩好事。

近期,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经开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开多年心结,各自重获身心的自由与安宁。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蒋某和彭某在媒人的介绍下相识相恋,于同年3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经常发生矛盾,期间也未生育子女。两人在2022年1月大吵一架之后便开始分居。蒋某认为自己与彭某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便于2024年向前锋区法院起诉离婚。

“法官,我想起诉离婚,但是一直联系不上彭某,也不知道她人现在在哪里。”蒋先生无奈地说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驱车前往了彭女士户籍地所在村庄进行走访调查,最后成功获取到了彭女士的联系方式和现居住住址。

联系上彭女士之后,她坦言:“离婚可以,但是要赔偿我5万元。婚姻存续期间,蒋某做梦都在喊别人的名字。”

经过反复深入沟通,承办法官已然清楚,二人婚姻已无挽回的余地,便决定以二人决心解除婚姻关系为切入点进行针对性调解。案件的主要争议是彭某要求蒋某赔偿其5万元的诉求。承办法官以此为切入点,从法律、人情的角度向彭某解释其“赔偿5万元”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婚后未孕育子女且已经分居满2年,即便执意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若对方坚决不同意,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其仍无法获得这5万元赔偿。而因为一时之气导致在该案件中付出更多的精力,以及承担诉讼成本,实属不值。与其疲心其中,不如好聚好散,各自都可以重获身心的自由和安宁。

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解开心结。在庭审过程中,彭某主动放弃要求蒋某“赔偿5万元”的诉求,蒋某也自愿承担了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最终,二人和平地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婚姻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经开区法庭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大家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找到“情理法”最合适的切入点,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撰稿:李玉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