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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谁名离婚房产如何过户东莞不动产普法课堂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4点击:36

编者按: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宪”在行动,普法再出发!南方+联合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东莞不动产普法课堂”,一起为你盘清楚婚姻家庭中,常见的不动产登记法律知识,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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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谁名,离婚房产如何过户?|东莞不动产普法课堂

(一)

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可以转移或者抵押吗?

购买房屋时,需要签订购房合同。那么问题来了,在购房人一栏,是写夫妻双方名字还是单方名字呢?

注意了!购房人一栏会影响后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名字。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合同权利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利人要保持一致。

虽然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但是不动产权证上如果记载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旦房子需要转让或者抵押,就需要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才能办理。

如果不动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登记的一方依法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子的转让或抵押。

对于已办证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房产,如果另一方有顾虑,在夫妻双方充分沟通后,双方可共同向登记部门申请加名。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离婚分配财产涉及房子过户的,要怎么办理?

小王准备离婚,离婚后涉及房子过户,该怎么处理?

情况分两种!

一种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的,双方需共同向登记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另一种是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可以单方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生效证明书,结合相关业务材料,向登记部门申请过户。

法条速递: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视频/撰文】郭文君 龚菊

【作者】 郭文君;龚菊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