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老公婚内出轨与第三者生子我告重婚还是要补偿
今天一个北京的姑娘来咨询离婚问题,老公出轨,而且和小三生了孩子,来问我能不能告他们重婚,来的时候很生气, 说不惜成本也要把老公送进去,从情感上我们可以理解姑娘的愤怒,但是从法律上来看“把渣男送进去”真不是最优解决方案, 今天家问律师以案说法,给大家讲讲 老公婚内出轨与第三者生子 ,告重婚还是要补偿?怎么做才能利益最大化?
一、“把渣男送进去”不容易,出轨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首先,大家需要明确一个问题, 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不等于就是重婚,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配偶和第三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不能构成重婚罪。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确实是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要件之一,但该成立要件太抽象了,一般人不会在已婚的情况下和小三自称夫妻,公开大方的办婚礼办酒席,作为原配我们如何能拎着一兜子证据去证明配偶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 这真的很难。
二、如果男方构成重婚罪,追究其责任可能对孩子产生影响
很多时候,男方的确构成重婚罪,但是如果一定要把男方送进去,可能会对孩子的未来就业、升学等造成影响,如果有孩子的家庭要着重考一下是不是会影响孩子这个问题。
三、男方出轨生子,女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还有一些女士会问我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主张适当多分财产,先说结论有概率被法院支持,咱们结合案例看看,如何正确操作才能拿到这笔钱。
【案情简介】
王大姐和蒋先生2002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有一女。后来王大姐发现蒋先生经常以工作加班、外出应酬为由,半夜才回家。为此双方经常吵架。
王大姐越想越不对劲,最终发现蒋先生早就出轨了,不仅出轨还一直和第三者小宋同住一个小区,两人还生了个男孩。
蒋先生发现自己出轨的事被老婆发现后“不装了”直接将王大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王大姐表示同意离婚,要求婚生女归其抚养,但是因蒋先生婚内存在过错,要求蒋先生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十万。
【法院认为】
对于这事法院是这样认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王大姐就蒋先生长期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住院病历、授权委托书及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材料,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蒋先生婚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该事实是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王大姐作为无过错方要求蒋先生支付损害赔偿金的请求,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大姐的请求。
【家问律师说】
一般符合下述这几种情况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均可提起损害的赔偿。其次想因对方出轨而获得离婚赔偿,那便必须要掌握相关的证据,收集其出轨的相关信息,例如对方的聊天记录、图片、视频,或是录音、通话记录等证据都是可以的。最后家问律师还要提示大家出轨不可原谅,只有0次或无数次,遭遇婚内背叛,别冲动,争吵扯皮没有用,理智维权,用法律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才是惩治“渣男渣女”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