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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做饭太好吃了丈夫不愿离婚这婚怎么离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31点击:52

最近,有一个新闻突然上了微博热搜:女子做饭太好吃了,丈夫不愿离婚......

这仿佛应验了想要绑住男人的心,就要绑住男人的胃。

但网友纷纷评论:这男的真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还不如去找个保姆!

贵州贵阳一女子罗某丈夫去世后,与刘某再婚。婚后,罗某认为刘某性格古怪,也不够关心自己,勉强在一起自己很痛苦,想协议分手。但刘某觉得罗某烧得一手好菜,心思细腻、人又勤快,不想和她分开。罗某坚持离婚,表示自己不愿意在这场无爱的婚姻中困守,有一次自己生病了,刘某居然说没钱给她看病,却将钱拿给儿子去做生意。双方为此争执不休,甚至还闹到了当地村委会。后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罗某退还刘某的4.6万元养老金,二人协议分手。虽达成了分手协议,但刘某始终不愿去办理离婚手续。无奈之下,罗某只好到法院起诉离婚。“我要离婚,钱都退给他了还不让我走。”今年9月12日,罗某走进息烽县人民法院,一边向法官出示所在村委会的调解协议和结婚证,一边不由自主地哭诉起来。在法官的耐心询问下,刘某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原来,他舍不得和罗某分开,是因为罗某烧得一手好菜,而且她心思细腻、人又勤快,所以不想和她分开,也不愿意离婚。知晓实情后,法官耐心地劝说刘某强扭的瓜不甜,要尊重婚姻自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最终,双方同意离婚。

遇上这样只从自己立场出发,死活不离婚的另一半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一种是双方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达成离婚的合意,并且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进行备案登记。对于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就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了。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男方不能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在上述新闻中,罗某生病,丈夫刘某不愿意拿出钱来给她看病,是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感情是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界定,在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坚持夫妻之间存在感情,坚决不离婚时,更为棘手,建议委托专业律师。

作者: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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