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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资料流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8点击:49
申请人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国内使用,须经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判决裁定承认后,才能为当事人出具
以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为准的婚姻状况公证。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时,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的真伪不能判定,
要求当事人对该判决书的真实性进行证明的,当事人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公正、认证。经过领事认证的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就
能在国内有效的使用,具备真实的域外法律效力。
加拿大法院离婚判决书认证流程如下
2、由加拿大公证人进行公证
3、将公证人公证好的文件送加拿大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4、加拿大外交部认证后送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认证
加拿大法院离婚判决书认证资料:
1、加拿大法院离婚判决书认证扫描件
2、父母双方护照首页扫描件(中国籍需提供加拿大签证/枫叶卡扫描件)
3、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我司提供)
此外离婚人士,目的是为了在国内再婚,可以直接对离婚证明进行认证即可,无需起草单身证明书,目的为非婚姻的,
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以及配死亡,提供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