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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操心故事丨离婚冷静期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06点击:65

红网时刻记者 李慧芳 长沙报道

民法典几乎囊括了人一生中所有民事行为。为让更多人了解民法典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深远影响,红网记者以小故事形式给大家分享民法典所“操心”的那些事——

案例:

小娟和小陈是夫妻,周末二人因去公婆家还是去丈母娘家而吵架,吵架到激烈时,小娟一时嘴快提到了离婚,这让小陈更是生气,也赌气应声:“离就离,谁不离是孙子!”

事后,二人都很懊悔。小娟承认自己只是一时气极了嘴快,小陈也说:“当时是被她说要离婚气疯了。”

好在恰逢周末,民政局不上班,二人吵完后冷静下来也就相互谅解了。但小陈想想也很后怕:“如果不是正好周末呢?气头上的两个人可能就真的跑到民政局当场把婚给离了!眼下离个婚确实太容易了!”

小陈和小娟所担心的问题,在2020年5月29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典》中得以解决。《民法典》中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解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吵架冷静下来后,小陈对小娟开玩笑:“《民法典》实施后,要是吵架你还要离婚,就算你去民政局登记了,三十天冷静期后我也不去民政局申请,那样,就离不成了,免得冲动后悔。”

湖南省某律师事务所唐姓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总则部分新增了一条倡导性规范,“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并设置“离婚冷静期”,其立法初衷是希望通过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方式减少随意性、冲动型离婚,以及规避法律的离婚,适当增加离婚成本,维护家庭的稳定,保护未成年子女和弱势一方特别是妇女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适用于登记离婚,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有法律界人士提示,在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人民法院通常第一次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但如夫妻一方当事人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而就大家比较担心的“如果一方有家暴问题、虐待等问题,另外一方提出离婚,而有家暴这一方要在‘冷静期’撤回登记的,该怎么办?”律师解释,如果在离婚冷静期期间撤回离婚申请的一方有家暴或者虐待行为的,可以视为该撤回失效,冷静期终止,另一方可以要求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