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需要对方同意
可能很多人都听说过《民法典》对于离婚新增加了一个“冷静期”,相较于以前,夫妻双方一气之下走一趟民政局就能搞定离婚,现在多了这个三十天的冷静期,顺利的话也得间隔一两个月跑两趟,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反悔不愿意离了,这离婚程序就进行不下去了。很多人觉得这离婚更加难了。当然这是政府出于减少冲动离婚、降低离婚率的立法目的,我们暂不讨论。回到我们的正题,其实离婚,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意,只要有一方铁了心要离,方法总比困难多。我们今天就来学习下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愿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自愿离婚的,签订好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待三十天的冷静期满后30日内再去拿证就可以了。
自愿离婚的前提是需要双方都同意,对子女抚养,家庭资产分割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是一方不愿意离,另外一方又铁了心离,很多夫妻只能在冷战中过日子,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摆脱困境?只能靠诉讼离婚了,很多人对打官司有抵触,觉得费用又高,花的时间精力又大,又不一定能够成功判决离婚,所以心理很没底。这也是很多人在咨询律师时表露出的焦虑。其实很多情况下,走诉讼离婚反而是一条捷径,现在协议离婚,最快得31天拿离婚证,慢的话可能得拖到2个月,而诉讼离婚,可能当天上午立案,下午调解成功就能拿到离婚调解书,就离婚成功啦。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下:
这条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
(一)离婚诉讼之前必须要先调解的,这也是调解先置程序。
(二)准予离婚的原则是感情确已破裂,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性等方面综合分析。但是毕竟太主观不太好把握,所以最高法院很久以前就出台了司法解释,罗列了14条,还有结合上文当中的五种情形,具体如下,大家可以对比查看。
(三)经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出离婚,这时候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什么意思呢?就算第一次败诉了,不让你们离婚了,这时候也不要气馁,等分居时间满了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候法院是铁定要判决你们离婚的。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离婚,并不需要对方同意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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