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中心

主要服务

随机新闻

张捷财经观察 离婚弄假成真假戏协议有真效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27点击:36

在当前社会中,“假离婚”现象日益增多,背后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购房资格、孩子升学等。然而,这种表面上的权宜之计往往隐藏着真实的风险。近日,上海二中院对一起“假离婚”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书》无效,此案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张先生和李女士于2009年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2020年6月,为了在老家购买一套房产,双方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并在离婚后的第二天购买了商品房。然而,到了2021年6月,双方因感情破裂真分手,并经法院调解再次离婚。李女士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假离婚”时签署的协议书无效。

上海二中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由于张李二位在第一次离婚后不久又复婚,因此可以认定《自愿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住房分割及其他事情的内容为虚假表示,故离婚协议无效。这一判决引发了人们对于“假离婚”背后法律风险的深思。

法律专家指出,虽然中国不是案例法国家,但许多案例仍有指导作用。在实际操作中,要想证明离婚是虚假的非常困难,因为当时离婚可能是为了获取特别的利益。此外,很多人可能会做出一些补充约定,但这类约定的时间、背景等也难以确定。

对于“假离婚”的行为,法律专家强调,这种行为不应该被鼓励,因为它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还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风险。如果能够充分证明离婚是假的,法院还是会支持的,但这种证据很难找到。

同时,对于“假离婚”所造成的问题,不仅涉及协议无效的问题,还应该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如果购买的房产真的是基于无效协议得来的,那么政府应该有权利进行处罚。目前,法院并没有追缴非法利益,这也是判决的一个问题。按照法律,无效协议中的非法利益,法院是有权追缴的。

此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法律不是儿戏,任何试图通过“假离婚”来钻政策空子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公众应该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上海二中院此次判决再次提醒人们,法律面前没有捷径可走。对于“假离婚”等行为,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避免陷入法律纠纷的漩涡。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