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赢了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我该怎么办
官司打赢了
但是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该怎么办?
我在多久时间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别着急,小编接下来带你一一细数!
怎样才能启动执行?
A.申请执行
生效的法律文书上所确定的权利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在对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有明确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B.移送执行
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一般应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但是下列生效文书可以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局)执行:
1)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2)民事制裁决定书
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4)环保公益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的生效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执行期间是多久?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执行的主体(引申):
若A将生效判决确定的5万元债权转让给B
问:此时若想申请执行,B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执行还是应当以A的名义申请执行?
答:B可以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其身份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的权利承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导案例中明确,权利承受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执行,无需以权利人的名义申请执行后在执行中再变更申请人)
申请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及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来源:重庆执行微信公众号
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