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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发现孩子非亲生法院判过错方偿还抚养费6万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9点击: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一诺 实习生 宋晓彤

满心欢喜地送自己的孩子上学,却因为体检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张某在孩子的入学体检中,发现养育的孩子其实不是自己亲生的,得知真相后的张某认为妻子隐瞒实情,背叛夫妻感情,将妻子刘某以及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的何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刘某赔偿孩子的抚养费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刘某在与原告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一子。

“开始并不知道小孩子不是张某的亲生孩子,这个问题是在孩子上幼儿园体检时才知道的,”刘某在庭审中说道,且何某承认与刘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认定刘某在与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根据双方庭审陈述及提交的证据,孩子确非张某亲生子女,未有证据证实原告张某系在明知此事的情况下仍自愿抚养孩子,故原告张某现主张被告刘某偿还其抚养孩子的费用,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由刘某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被告刘某偿还原告张某付出的抚养费60000元。张某与刘某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刘某自行抚养。

之后,刘某却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济南中院经审查发现,双方离婚时达成的民事调解书系张某与刘某在法院的组织下,针对财产、孩子抚养等事宜自愿达成的协议,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经法院司法程序确认,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现刘某主张其在该调解书中放弃了相应共同财产并约定了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等,均未在该调解书中体现,故刘某提出不应当向张某返还抚养费的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驳回了其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