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中心

请您签收平罗法院诉前调书1号民事调解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9点击:5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为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平罗法院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通过建立“诉前调解对接速裁快审”模式,对诉前调解成功但不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后可由法官直接出具民事调解书。近日,平罗法院就运用该模式,对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发出首份“诉前调书”案号民事调解书。


调书

李某因抚养权变更关系纠纷将前妻肖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将婚生女李某某的抚养权由肖某变更为李某。接收材料后,立案法官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符合诉前调解要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件分流至平罗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支付问题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经人民调解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共同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


诉前



法官介绍,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启用新案号“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即对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可以分别编立“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案号,该类型案号出具的裁判文书与“民特”“民初”案号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直接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制作1号诉前调书


下一步,平罗法院将认真贯彻“工作落实年”要求,持续深化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不断探索诉前调解新路径,开辟多元解纷新模式,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以“线上解纷+多功能诉讼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平罗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微信号 : plrmfy

新浪微博:@平罗法院

供稿:甘霖、徐婉君


审核:万 娟


编辑:马泽星


我知道你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