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中心

离婚后对已经约定的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7点击:6

案情简介

小霞是一名在县城教书育人的小学老师,长得如花似玉,肤白貌美,婀娜多姿,说话是慢声细语,性情温顺,穿着打扮适时,完全是一副知性女孩的气质,给人一种不可亵渎之感。

学校有这么一位令人赏心悦目、清水出芙蓉的女孩自会引来众多的追求者,其中,有一位“出类拔萃”的人物,他就是张某,张某秉承追女孩的脸皮厚的厚黑学理念,成功获取了小霞的芳心。

作为富二代的张某,他父母是做房地产开发,经济富裕,娇生惯养,这也造就了他桀骜不驯的性格。

张某在结婚后能安分几年,可他内心始终坚信钱是万能的思想,对生活态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导致他与妻子小霞慢慢的离心离德,渐行渐远。

好聚好散,二人自行拟定了离婚协议,并对双方共同的财产一幢价格500万的商品房,一辆80万元的车,都约定归小霞所有。

拿到离婚证后不久,张某就开始反悔,认为自己一时犯傻不应该将共同财产都给小霞,现在想对他们的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问题焦点

离婚后,一方对财产约定是否可以反悔并要求重新分割。

大宝讲法

诚实信用是民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恪守此原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行为准则。

任何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所做过的事和签订过的约定都应无条件遵守。

张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所做的任何事都应有清醒的认识,也应知道所产生的后果。133加75260323

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离婚时双方都会对财产分割作好约定,这种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张某与小霞是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对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的约定,小霞也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张某要求更改已经生效的财产分割约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他们已经对共同财产作出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