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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归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2点击:11

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会判给谁?如果要争夺抚养权,要从哪些方面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

针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律对于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规定,分别为不满2周岁;2周岁至8周岁;8周岁以上。各阶段抚养权的归属原则是什么,哪些情况又可以优先考虑?本文将聊聊这些问题。

一、2周岁以下,女方抚养为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女方抚养为原则。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的,男方请求直接抚养的,应当由男方抚养:

1.女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女方生活。

这里的第一款所规定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肺结核、麻风病、精神病、瘫痪等。第二款规定的不尽抚养义务的,如:不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长期不照看子女。第三款则为兜底条款,就是其他确实不宜与女方生活的情形,比如女方具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在此年龄段,女方获得抚养权具有天然优势,那若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应怎么做?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可等子女已满2周岁后再起诉离婚;

2. 搜集女方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证据,比如病例、药单等;

3. 搜集女方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4. 搜集女方存在其他不适宜跟子女共同生活的证据,比如赌博、吸毒等。

二、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

已满2周岁的,应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归属。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并不只针对2周岁至8周岁,而是针对2周岁以上的所有未成年子女。为什么这里要把8周岁界定出来呢?是因为8周岁以上还应尊重子女意愿。所以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认定也适用这里规定,只是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理解,对此进行了划分。

什么是“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需按照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应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教育、成长、发展。考察父母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时候,不仅包括物质条件还包括精神条件和其他条件,如居住环境、教育环境、经济收入、学历、性别、品行、抚养态度、陪伴子女的时间等。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具有优越的经济条件并不代表必然可以取得子女的抚养权,因为法院完全可以通过让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支付较高标准的抚养费的方式来处理。

(二)优先考虑的情形

但是,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此外,如果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是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男方或女方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此阶段,如果一方想要获得子女抚养权,应怎么搜集证据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证明自己具有抚养子女的优势,比如: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居住地的教育环境、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日常陪伴子女的证据(出行旅游、开家长会、辅导学习等)、家里有老人帮忙照顾子女等。

2.证明自己有上述“优先考虑”的情形,如自己无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长期跟自己单方生活等。

3.证明对方具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形,如虐待子女,存在不良嗜好等。

三、已满8周岁,还应当尊重子女意愿

如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的,除须按照前述“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考虑外,还应当遵循子女的真实意愿。对此,双方如果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更应做好对子女的日常关心与照顾,争取子女表达愿意共同生活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