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议离婚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离婚所需材料包括如下(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3份)
5、两张两寸照片
目前,我国离婚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所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至少两趟。第一次去民政局需要材料包括上面列举的1-3项,现场办理完结后,民政局会给双方每人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开始计算冷静期了,为30个自然日。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过了冷静期后,就可以第二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带上材料1-5项和受理回执单,第二次去民政局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就是过了冷静期后的一个月内,否则无效了。
注意事项:
1、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目前全国多地均可以异地办理婚姻手续,无需回到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只要一方在当地办理了居住证,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手续,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减少了交通成本。
2、关于复印件
目前,北京婚姻登记机构现场有工作人员负责复印所需材料,一般不需要我们自己带复印件了,所以我们只需要带上原件即可。
3、照片底色
婚姻登记机构对照片的底色没有做硬性要求,红底或者白底都是可以的,这是与结婚证要求不一样的地方。
4、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
许多人结完婚后未及时修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上面还是显示未婚的状态,这个需要先做变更,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不然民政局不予办理的。修改户口簿上面的婚姻状况也很方便,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办理即可。
5、离婚协议
第一次去的时候,我们最好带上离婚协议,让工作人员审阅是否合适,如需修改,我们现场标记一下,回去修改好后,下次可以直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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