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方尽早起诉好还是先拖着对方好看完这6点你就知道了
离婚时我方尽早起诉好?还是先拖着对方好?
很多当事人在咨询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与离婚相关的问题的时候,常会问离婚的时候是尽早起诉好,还是先拖着对方好。谢律师一般会回答,俗话说,“结婚尽晚,离婚尽早”,早起诉比较好。当然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有特殊情况的不一定适用,请与您的律师确认。
下面,谢律师谈下尽早起诉的6点好处。
1、可以让对方少分偿还的房屋贷款及相应的增值
可以让对方少分偿还的房屋贷款及相应的增值
假如男方婚前按揭购买一套房屋,结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或是男方的收入用于还贷而女方的收入用于生活开销),如果双方闹矛盾要离婚,女方离家出走且拒绝偿还房屋贷款(或拒绝提供自己的收入用于生活开销),男方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一定会继续(独自)偿还房屋贷款。
根据中国目前的婚姻法规定,即使女方离家出走的这段时间都房贷都是男方承担的,女方也有权利要求分割一半及相应的增值。因此,很明显,双方离婚拖的时间越长,对男方越是不利。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确无和好可能,男方应尽早起诉。
2、可以尽量减少保证自己的血汗钱被企图不劳而获的人分割(对于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一方)
可以尽量减少保证自己的血汗钱被企图不劳而获的人分割
根据中国目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如果没有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获得的收入都为夫妻共同财产。曾经有一位在国外工作的高收入女士找到谢律师,她与丈夫协商离婚已经近一年,但他丈夫一直拖着不愿意与她离婚并且放言就是要让她给自己“多赚几年的钱”。这种情况下,谢律师的建议是,尽快地起诉离婚,断了她丈夫的这种不劳而获的“念想”,最大限度为自己的“血汗钱”减损。
3、还可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可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前几天谢律师接到的咨询中,有位女士反映,他们的房产是婚姻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当时由于某些原因,房产证只写了丈夫一人的名字。因为她丈夫在外面欠有赌债,她担心她丈夫是否会瞒着她卖掉该房产去还赌债或是挥霍掉。这种情况,谢律师也是建议她尽快起诉,起诉后申请法院对房产进行保全,这样他就处置不了房产了。
4、尽快结束痛苦的婚姻,重新开始新的幸福
尽快结束痛苦的婚姻,重新开始新的幸福
新闻上常报道有人杀害自己多年的妻子,或是女方不堪多年的家暴出手杀害自己的丈夫之类的事情。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杀人是比离婚严重一百倍的事情,当事人将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早点离婚,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5、才能尽快迎来第二次起诉
才能尽快迎来第二次起诉
我国法院一般对离婚采取谨慎态度,一方起诉到法院,如果没有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有力证据,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很有可能第一次不判离,那么对于原告方来说,就需要第二次起诉,但是第二次起诉必须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这六个月就是法律上的“禁诉期”。
因此,万一你首次诉讼未判离,则又得等半年,对于在无爱的婚姻中苦苦煎熬的人来说,想必这是很漫长的等待。所以,与其老是拖着忍受煎熬,在无形中耗时间,还不如尽早起动离婚程序,增加逝去日子的意义。简单的说就是,起诉越早,离婚结束的也就越早。
6、表达出自己要离婚的坚定决心
表达出自己要离婚的坚定决心
对于那些实际上已经对我方没有感情,却又出于企图对方能够在财产分割方面等方面做出让步等原因,而故意采取拖延战术的人,尽快起诉可以向对方表达出自己要离婚的坚定的决心,让对方明白没有商量的余地、别在抱有任何幻想,从心理上让对方妥协。
那有些当事人会问,先起诉一方会不会不利?
不会的。
谢律师先前在另一篇文章《决定离婚后必须要考虑的4个问题》中也提到:法院审理案件是否判决离婚,是审查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孩子抚养权归谁,看的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财产分割,审查的是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双方有无约定、一方有无过错,对于谁先提出离婚的审查,不仅法律没有规定,审判中也没有处理过,所以,谁先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等没有任何直接联系,不会因为主动提出离婚对自己的财产分割不利。
不过,写这篇文章并不是想劝大家离婚,是否需要离婚,取决于自己的内心,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改善自己的意愿。谢律师做的,只是在您决定离婚后,从专业的角度,和战友的立场,告诉您如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最后,希望天下夫妻都能和和美美,甜甜蜜蜜。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百度搜索谢保平律师联系方式,谢律师提供免费微信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