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只要一方不同意这婚就离不成吗
离婚冷静期只要一方不同意这婚就离不成吗?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条款是什么?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首先,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
其次,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我读完民政局的红头文件以后,脑子里忍不住陷入了一个30天又30天的无限循环——
要是有一方,就是不肯离婚那该怎么办?
然后我在网上找到了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4日在民政部通气会上表示————
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看到没有?!
原来我以前写的没错,就是到了明年冷静期生效的时候,如果想离婚,就不要搞什么协议离婚了,直接起诉好了,以免夜长梦多。
只不过,问题又来了——
如果是起诉离婚,又因为双方都无过错而判不离,那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到6个月以后。
先科普一下,“离婚冷静期”是专门针对协议离婚制定的。
所谓的“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己讲好了条件,和平去领证的这种离婚,才有“离婚冷静期”。
而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对于存在家暴、遗弃等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调解”也是必经的程序,调解包括调和与调离两种形式。
对于“久调不决”的情况,民法典第1079条在原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外,新增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这时间?这跨度?.......
这婚,最后到底能不能顺利离成,还真不好说。
之所以大众反对的这么厉害,主要是这么长的冷静期里,
如果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法律有没有针对这种冷静期的严惩措施?
如果冷静期有“婚内强奸”这种事,该如何定罪?
总的来说,如何保障弱者的权益??
如果保护弱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在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官方明确答案的情形下,也难怪“离婚冷静期”被大家骂上热搜。但是无论如何,还有20多天,就要开始执行了。
我想——
也许每个人都应该在这20多天里,好好审视下自己的婚姻了。
5月28日,
民法典通过了备受争议的“离婚冷静期”提案。
我真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开始提案的时候,这一条都被骂出翔来了,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我当时想,肯定不会通过的啊。而且人民网还专门为此条提案做过民意调查,我都去投过反对票的,当时看到绝大多数人都表示反对,我还以为这是民心所向呢。
真是万万没有想到啊。
做女人难,做单身女人更难,但是结了婚的女人,才是难上加难啊。
以前我只关心穿衣打扮,健身减肥,浪漫爱情,文学艺术,现在看到这些一个接一个的法律条款,一桩接一桩的社会悲剧,我发现,再这样下去,我真是在社会这个大宫斗剧场里,活不过第一集了。
姐妹们,为了更好的活下去,我们要更关心政治和经济啊。
因为这些才真正决定了我们的自由和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