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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30点击:66

从2021年1月1日起,同往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新增了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满足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内,需双方共同出面到婚姻登记机关处申请领取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30日内,如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那很多人就要有疑问了?如有一方为了某些原因,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条件下怎么办?《民法典》内有明确规定,可以采取诉讼等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

最后,你认为新增的离婚冷静期会降低离婚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