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中心

雷石普法婚内出轨另一方能得到什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27点击:31

婚内出轨,另一方能得到什么?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和被告杨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2015年结婚,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自2019年以来,李某多次发现杨某夜间偷偷和人微信聊天,甚至利用工作之便外出和第三者约会。李某发现以上情况后要求杨某坦白,杨某承认了出轨的事实,并向李某书写了保证书,承认错误并保证彻底断绝和第三者的来往。

2023年初,李某发现杨某仍和第三者有联系,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被告出轨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要求杨某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并且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律师释法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翻译过来就是,民法典新增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全可以主张分多财产,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一诉讼主张。因此可以说,民法典施行后,出轨行为将能成为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时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律依据。

另外除了不分少分财产外,出轨方的重大过错,另一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里可以看到《民法典》新增了第(五)点,作为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这是对离婚损害赔偿增加了一项兜底条款,意味着当一方出现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即使不能证实对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为,当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到法院起诉离婚时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

可以说民法典实施后,婚内出轨的后果很严重,不但要承担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律责任,而且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忠诚方而言,无疑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