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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是重大疾病一方隐瞒可撤销婚姻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20点击:69

民法典实施后,一方结婚时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大疾病是指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其中严重的抑郁症就是一种。


2020年,陈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郭某,交往几个月后于当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丈夫陈某发现妻子郭某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但郭某未在婚前如实告知,陈某及家人无法接受,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两人婚姻。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患有严重抑郁症,系精神类疾病,治愈难度大,且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影响患者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属于重大疾病范畴。最终法院撤销了两人的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个一年是除斥,不可延长,所以一定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一年内起诉哦。


除了抑郁症,还有哪些重大疾病呢?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比如血友病,还有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淋病等,另外就是严重的精神疾病,除了抑郁症还有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都属于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隐瞒这些,另一方都可以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