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遇到一方死活不离婚咋办
我自从1992年11月拿到律师证以来,办理的离婚案件不超过3起吧,按说没资格谈这个问题,但俗话说的好“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何况我拿律师证后办理的第一个案件还就是离婚案件。
那个时候离婚不像现在这样普遍,而且社会上对离婚都很不理解,都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我代理的是女方,要求离婚的一方。女方因为做生意比较早,算是很早富裕的那批人吧,男方看着就很老实,只会说:“我不愿意离婚。”
女方坚决要求离婚,而且愿意带着女儿走,还愿意给男方3万元。1992年我辞职干律师的时候,工资是每月84元,想想是一笔多大的巨款呀,最终双方协议离婚了。
但离婚毕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特别是在农村或者县城,离婚让父母也抬不起头,特别是离婚如果发生在60、70年代的人之间,就更是丢份的事情了。
给大家说一件真实的事情吧:某基层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官司的时候,男方死活不离婚,在法庭上扬言:如果判决离婚,我就死给你们看。
主审法官没社会经验,认为本案已经达到了离婚的条件,就判决离婚了,过了上诉期后,男方也没上诉,法官以为就这样结案了,哪知道有天男方吊死在法院了,法院经过调查,将主审法官调离了审判岗位。
前不久,新闻上不是也说了嘛,有一个女的四年起诉了5次,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就是因为男方死活不离婚,法官不敢判,怕出事。
按说,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吧。其实社会上、甚至法律上对离婚应该是收的紧了,2021年颁布的《民法典》,甚至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就是说就算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仍要给你冷静30天,让双方的脑子冷一冷,或许30天以后就不离婚了。
按说,结婚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那就意味着日子过不下去了呀,总不能把两人绑在一起过吧,那就应该判决离婚。
万一遇到一方死活不离婚的情形呢?
先讨论下为什么会出现一方死活不离婚的情形:首先,一方感觉自己人财两失,很可能再次结婚遥遥无期。这样的情况多份发生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往往经济越落后的农村,结婚彩礼钱还挺高,有的男人为结婚欠了一屁股债,如果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肯定不答应。
其次,觉着特别丢人也不愿意离婚。这种情况男方比较常见,感觉被女方抛弃了,丢不起那人。这种人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性格上有缺陷。
第三,是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不愿意离婚。这种情况多见于女方,有的女方在结婚后就成为全职太太,整一个家庭保姆,成天围着孩子、家庭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与社会严重脱节,一旦离婚就不知道咋过了。
遇到一方死活不离婚的情形,咋办?
绝对不能像之前的法官那样,随便判决离婚,或者不管咋样就不判决离婚,这都不对,毕竟婚姻家庭是社会上最小的细胞,家庭不稳,社会就不稳定;因此,遇到一方死活不离婚的就要耐心做工作。
首先,搞清楚对方为什么死活不离婚。了解死活不离婚的原因和症结在哪里,才能对症下药。现在一些法院专门设立了“家事法庭”,安排一些有耐心的女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多做调解工作。
其次,告诉对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告知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是什么,现在的情况已经满足了离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判决离婚的。
第三,在判决的时候,在财产分配上稍微偏向死活不离婚的一方,让其别感觉人财两失,别感觉生活失去了意义。
但对那种油盐不进的死活不离婚的人,也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和忽视另一方的利益,该判决离婚的还是要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