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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矛盾丈夫怒砸情夫车辆泄愤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7-31点击:70

近日,蓬江法院连续审结两宗因一时冲动暴力砸砍他人车辆,而被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件,一案件被告人判拘役六个月,另一案件被告人判罚金1万元。

男子怨恨妻子有外遇,争吵后毁坏情夫车辆泄愤

2019年10月3日,黄某因怨恨阿某与其妻子周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其夫妻关系破裂,黄某与周某因此事发生争执,吵架后产生将阿某小车毁坏泄愤的想法。随后,黄某前往江门市辖区某镇公寓路边,手握砖头将阿某停放在路边的小车的左右倒车镜、左右前大灯、左右内尾灯等部件毁坏,然后将小车的整个车身划花,还在车前挡风玻璃放上一块写着“再搞别人老婆下次杀你”的硬纸皮就迅速逃离现场。

经鉴定,阿某的车辆因毁坏造成的损失为27064.73元。蓬江法院认为黄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损失27064.73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黄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责令赔偿阿某27064.73元。

女子持刀至汽车维修店找丈夫讨说法,怒砍他人车辆

2019年5月3日,苏某与丈夫黄某发生纠纷,遂持刀窜至某汽车维修店找丈夫讨说法,期间苏某恼羞成怒,利用携带的菜刀暴力砍烂店内停放待维修的东南牌轿车的坐车后门玻璃,紧接着用刀将保时捷牌轿车和东风牌轿车的后档风玻璃砍烂。

经鉴定,苏某造成车辆损坏价值16617元。蓬江法院认为苏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16617元,该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苏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苏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

【撰文】黄绍侦 李霭莹

【通讯员】钟绮敏 钟燕婷

【作者】 黄绍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