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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如何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7-31点击:77

到年底了,离婚纠纷也越来越多,其中很大一部分当事人是想依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律规定起诉的,但是很多当事人并不能很好的举证,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如何举证。

因《民法典》尚未生效,按照《婚姻法》32条规定,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已满两年

1、最好的证据是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2、其次,双方不能住在一个房子里,同房不同床的情况是很难证明的;

3、如果一方在外居住的,尽量保存好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水电费缴费记录等,并找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证等;

4、最后,政府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登记、物业费缴费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及录音等证据都可以证明。

二、分居满两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和,不能是因为工作等原因

现代社会夫妻异地工作的情形较为常见,这就需要通过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录音、视频等综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