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能否离婚怎么离婚
情况简介:
甲乙系夫妻。甲男在一次外出打工后便再也没有回来,多年过去仍杳无音信。此种情况下,乙女能否离婚?怎么离婚?
首先,乙女可以离婚。因为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
其次,关于乙女如何离婚的问题。
因甲男下落不明,乙女无法与其协议离婚,因此,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具体而言,诉讼离婚的具体操作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0〕20号)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因此,乙女可以不经宣告失踪或者死亡,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这种情况下很难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因为在对方无法应诉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确已感情破裂,往往需要六个月后二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
除非,乙女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已感情破裂,或者是能够充分证明存在《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
方法二: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4款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乙女也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男失踪,在法院宣告甲男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再次,除了上面两种方法之外,还有一种方法虽然不是离婚,但可以起到与离婚相同的现实效果的方法,也可以让乙女能够再婚。
那就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乙女可通过申请法院宣告甲男死亡的方式,让双方的婚姻关系消除,实现可以再婚的目的。具体来说:
若甲男下落不明满四年(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多种,此处试举一例),乙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男死亡,则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但是,若甲男重新出现,经甲男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这种情况下,乙女如果不想和甲男恢复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51条的规定,乙女可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或者,在甲男被宣告死亡后,乙方再婚了,则即使甲男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不能自行恢复。
以上就是作者对一方落不明,另一方能否离婚、怎么离婚,或者如何才能再婚的问题的解答。如有错漏,还请指正,也欢迎交流。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