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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冒充父亲与母亲签字离婚 丰城法官当场识破并指出此举动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20点击:33

在一起看似普通的离婚案件中,一场“身份错位”让整个过程变得颇具戏剧性。韩女士与何先生原本是结婚17年的夫妻,因情感裂痕难以弥合,决定结束这段婚姻。然而,为了迅速达成离婚的目的,韩女士要求儿子冒充父亲,上演了一场荒诞的“冒名顶替”闹剧。近日,丰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对此行为予以严厉批评,明确指出该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据悉,韩女士与何先生结婚17年,随着夫妻俩感情破裂,韩女士提出离婚。在与何先生协商未果后,韩女士向丰城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何先生在外地工作,法院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调解,何先生最终同意离婚。

  今年2月,韩女士携佩戴口罩和帽子的男子来到丰城市人民法院,声称该男子是其丈夫何先生,准备签署离婚调解书并办理后续手续。

  然而,承办法官面对“全副武装”的“何先生”,却产生了怀疑。尽管“何先生”以感冒为由解释其装扮,但法官在身份核对时,注意到眼前男子的身形与中年人并不相符,遂要求其摘下口罩核对身份证照片,但“何先生”拒绝摘下口罩。韩女士则在一旁要求法官尽快完成签字程序。

  在法官反复询问和警示下,“何先生”终于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其是韩女士和何先生的儿子小何。

  原来,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场签署离婚调解书。韩女士急于离婚,便教唆儿子冒充父亲来法院签字离婚。

  当场,法官立即中止签署程序,并对韩女士和小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程序,还可能对司法公正产生影响。法官当场联系何先生,告知情况,并强调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作出意思表示,任何形式的强迫和代理都是不被允许的。

  何先生和韩女士及其儿子均表示认识到此行为错误的严重性,并承诺绝不再犯。几天后,何先生从外地赶回,与韩女士正式签署了离婚调解书,结束了这段婚姻。

  法官提醒,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根据行为人实际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等措施;若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姻是神圣的,它不仅关系到两个人的幸福,还关系到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在处理婚姻问题时,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司法程序,确保权益得到合法、公正的保护。

来源:新法治报(刘如玉 魏雨欣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终审:毛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