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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知识 南京二手房夫妻间过户办理怎么办正确操作步骤来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4点击:32
办理条件
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协议、约定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房屋所有权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验),双方的约定、协议;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备注:
1、自行约定的,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办理流程
1、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
2、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
3、审核制证;
4、交费领证(三楼36号发证窗口)。
办理地点
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鼓楼区华侨路35号
电话:025-8472508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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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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