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几步
离婚诉讼,通俗来说就是“打离婚官司”,指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些当事人心里是比较抵触打离婚官司的,他们认为两个人既然想离婚,协议离掉算了,起诉离婚多麻烦。
当然,如果两个人在大的问题上没有分歧,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已经处理好了,协议离婚自然是可以的,能够最大限度节省人力物力成本。但是我们要知道,两个走向离婚的夫妻,尤其家里财产较多或者都想抚养子女的,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仅依靠当事人自己很难处理好,这时就需要司法手段的介入,即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
由此,我们的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对起诉离婚的程序及处理原则作出了详尽规定,经归纳总结,当事人选择起诉离婚通常来讲主要分为以下几步:
明确离婚的原因
为什么而离婚?每一位准备离婚的当事人都应该勤问自己这个问题,你们的夫妻矛盾真的上升到非离不可的地步了吗?
有时夫妻之间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情绪一激动,离婚脱口而出,当你问他们为什么要离婚,因为“对方经常在洗手间吸烟”这样的理由说出来恐怕有些牵强。夫妻间的矛盾夹杂着感性与理性的成分,当感性认知与理性分析都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时,此时才需要考虑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前的考量
谈及离婚,肯定要讨论财产怎么分、子女由谁抚养等避不开的现实问题。谈及财产的分割,你要知道家庭的财产状况,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解夫妻债权债务情况等;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家里几个孩子,孩子的年龄,孩子和谁比较亲近,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能否为孩子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等。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离婚的成本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成本是比较低的。如果夫妻双方矛盾比较大,不能对以上问题协商一致的,夫妻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案件,这些成本问题需要考虑清楚。
整理证据证明文件
起诉离婚首先要撰写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起诉状主要包括4点内容:①原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②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④写明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具状人,起诉时间。
除起诉状外,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还要提交以下证据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身份证;③子女的出生证明,若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还需要提供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④房产证、汽车购买合同等证明财产状况的证据;⑤对方存在家暴、赌博行为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首先要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的证据证明文件,之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这些证据证明文件,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若法院受理你的案件,则会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之后安排时间开庭,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这里有一点要特别注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开庭前的调解是必经环节。因民法典施行之后,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有些繁琐,有些夫妻干脆选择起诉离婚然后通过调解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这样反而比协议离婚更快了。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争议较大,法院调解无效的,则该离婚案件转入审理程序,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参与庭审,等待判决结果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其参与庭审,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10日内发送判决书。
当然,法院最终可能判离也可能不判离,离婚案件需要满足法定情形,一审法院才有可能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①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证据准备得不够充分,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原告通常的处理方式为等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样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我们不建议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后直接提起上诉,因为二审法院很可能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以上就是离婚诉讼需要考虑的一些要点,实践起来可能更为复杂,有相关问题可以和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