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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补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0点击:44

离婚后补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今日讲师:陈绮柏律师。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464条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可见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本质上也是合同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补偿款支付等约定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民法典对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主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以男女双方离婚后重新签署的补充协议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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