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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调解书能反悔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08点击:10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至九十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的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某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需要制作调解书,并且调解书以当事人签收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种模式是一些特定案件如(维持抚养、扶养、赡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案件,当庭了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只需在调解协议签名,协议生效、调解书也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种模式,《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九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5条、第96条规定了具体的审理要求。第二种模式,《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做了具体规定。第一种模式为一般民事调解形态,第二种模式为特殊民事调解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