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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04点击: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条解释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详细规定了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条件。

·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他们可以先尝试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该条还列举了几种特定情形,如重婚、家暴、长期分居等,在这些情况下,调解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法院应当直接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应被准予离婚。

此外,如果法院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小故事:在四川省成都市,李明和张丽是一对已经结婚十年的夫妻。但近年来,张丽发现李明有赌博的恶习,多次因赌博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尽管张丽多次尝试帮助李明戒赌,并通过家庭和社区组织进行调解,李明仍旧屡教不改。经过深思熟虑,张丽决定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院的调解过程中,尽管李明表达了希望保留婚姻的愿望,但他未能提供一个实际的改变计划或证据表明他已经放弃赌博。鉴于赌博行为对家庭的重大影响和李明未能改变的事实,调解最终宣告失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法院认定张丽和李明的婚姻关系已无法维持,因此准予离婚。离婚后张丽得以解脱从赌博行为带来的连续压力和经济困难,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个案例在当地社区中引起了一定的讨论,提醒人们对赌博等恶习的严重性及其对家庭关系的破坏作用。同时也展示了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程序和公正性,强调了在有充分理由时,个人有权利寻求解除痛苦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