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引起的连环纠纷如何解文昌锦山法庭成功调解四起家事关联案件
近日,锦山法庭通过一纸协议达成四案调解,成功让积怨已久的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来看承办法官韩斌是如何巧妙地完成了一项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离婚引起四起纠纷
你诉?我诉?拉锯诉!
原、被告二人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矛盾重重,之前的离婚纠纷和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两个诉争尚在执行中,锦山法庭又受理了双方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以及照顾子女的支出方面新的纠纷。在女方因上述二案被强制执行后,先提出要求分割自己应得的征地补偿款,男方见状也马上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照顾抚养子女的劳务费用。
法官讲法说理通气
法结?心结?一起解!
鉴于双方互负债权债务,且双方虽在气头上各执一词,诉争却均不无道理,承办人韩庭长就与双方“打感情牌”,让他们看在子女以及双方父母,以及自身为邻近二村的乡亲的面上,尽可能把矛盾化到最小。
同时,建议双方“算清楚帐”,争取把之前尚在执行的案件与后期仍需开庭的案件一揽子解决。承办法官通过解释法律、以案说法等方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与双方沟通交流。原告、被告的态度也由刚开始的不理解不配合变得理解与配合。
在韩庭长的耐心劝说后,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部分征地补偿款给女方,并承诺撤回对女方返还彩礼和要求损害赔偿两个案件的执行。女方也同意在收到上述征地款后,撤回另案起诉并限期将户口从男方家中迁出。
连接天理国法人情
共情!共鸣!共和谐!
调解不仅是引导当事人达成“妥协的艺术”,更是对当事人主张的理解和把握。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要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作为目标,坚持“如我在诉”,带着理解、共情、共鸣去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站在当事人角度讲道理、解心结、化纠纷、共和谐,努力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
本案中,法官通过一场庭审,解开了四个案件的疙瘩;通过一次调解,避免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诉争。
文昌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解群众心头的“疙瘩”,化社会潜在的矛盾。
撰稿:吴昊
责任编辑:巩英超
审稿:何启程 黄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