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临洮法院离婚巧调解 破镜亦可圆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临洮法院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努力办好每一件“小案”,在每一件“小案”中实现公平正义。婚姻家庭纠纷便是“小案”最常见的一类。
基本案情
原告邢某与被告司某年少相识相恋,并于2014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共同创造家庭财富,修建房屋,购买车辆,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育有一对儿女现均未成年。因家庭琐事,双方产生矛盾经常发生争执,加之双方沟通不畅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最终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调解经过
原被告双方一开始都表示同意离婚,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二人并无实际性矛盾而是因为年龄、性格差异、沟通方式等问题产生了隔阂。经过调解,双方从一开始的冷言冷语互不搭理,到逐渐说出对对方的怨怼和不满。细心的承办法官从双方的对话中意识到原被告感情实际并未破裂,仍对彼此抱有希望,只是因为双方没有认真交流,竟都是一时气愤赌气同意离婚。在了解了双方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分别从“夫妻感情”“子女成长”“家庭经营”等方面,对双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鼓励双方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使得双方认识到在婚姻中应相互理解,包容信任。经过调解,双方也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表示愿意再给彼此机会,在之后的生活中摒弃前嫌,重新开始。邢某主动撤回起诉,夫妻俩重归于好。
法官寄语
夫妻本是并蒂莲,理应共同扶持,共同成长。生活中很多夫妻在困难时能够彼此扶持,却在家庭琐事小矛盾中不肯彼此相让,造成夫妻感情不睦,甚至引发离婚纠纷。夫妻之间遇到矛盾,要多沟通、多交流、相互体谅对方的难处,才能创造美满幸福的婚姻。人生之路,山高水长,婚姻来之不易,诸位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