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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津城如何巧妙调解离婚纠纷多年夫妻好聚好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27点击:44

津南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的婚姻问题得到解决。该案涉及到的夫妻是张某和鲍某,他们于2001年结婚。由于双方未能育儿,夫妻关系逐渐恶化。张某退休后去聊城照顾年迈的父母,夫妻分居长达十一年。

张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于是向津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鲍某名下有一套房屋,而张某也有一套房屋。张某主张鲍某的房屋中的一半50平方米算夫妻共有,与张某的房屋市场价值相当,但不互相折价。

通过调解,法院成功促成双方离婚,并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相互对立情绪。津南法院贯彻“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调解或者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完成离婚登记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