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协议反悔能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吗?
对离婚协议反悔,能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吗?
[导语 ]
很多人在协议离婚后会对离婚协议反悔,原因有很多,比如认为自己当初没有认真看、太冲动了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还有人认为自己被欺诈了、被胁迫了才签订的离婚协议等,那么对离婚协议反悔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律师观点 ]
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该受理。很多人看到这个规定都以为离婚协议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其实该规定有两款,这是第款,第二款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并不是可以起诉就意味着能得到支持,要获得支持得需证明该离婚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实务中因为存在着较大的误区,确实有一些当事人觉得先离婚再说,反正协议可以反悔,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重新分割。
一般离婚协议都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当场签署的,所以在实践中主张离婚协议是在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是很难成立的。关于“欺诈”,虽然很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提到自己是因为被对方欺诈,基于一个错误的认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的、比如以为对方口头承诺了的事情可以兑现,但是离婚后并没有兑现等,而绝大多数情况下这都很难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而且即便真实存在欺诈的情况,一般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如前文所述,口头承诺了一些事项,但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当时承诺过。需要强调的是,如果真的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起诉到法院主张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提起,否则撤销权会消灭。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的事由起一年之内,重大误解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如果是受胁迫的情况,应当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另外法律还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即便自己直不知道被欺诈,或者不知道自己存在重大误解,胁迫行为一直存在没有终止等,如果超过五年的,也不能行使撤销权了。
[小提示 ]
离婚协议自签订并领取离婚证后就生效了,其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不能任意反悔。只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才能根据法律主张撤销协议,但是也需要在特定的期间内主张,否则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间就丧失了主张撤销的权利。所以签订协议一定要慎重,一定要认真审查协议的条款,如果双方除了协议还有其他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固定,如果协议确实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一定要慎重签署,因为如果将来不能证明自己有被欺诈或者被胁迫等情况是很难撤销的。
-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