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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结婚无需户口簿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1点击:42

离婚需要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配偶结婚的时候,去民政局前必须带两样东西,第一样为户口本,第二样为居民身份证。同样包括二婚也是一样,如果在二婚的时候,如果如果离婚时不需要修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那么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直为已婚,离婚了继续结婚,让后一任对象如何判断是否真正与前一任对象是否离婚了呢?这个假设是极其不合理的!


首先或许许多人会认为您在民政局已经办理了离婚,具有离婚证等证件,并且离婚材料也输入电子档案,但是当今的社会真正的有发达到那种程度不需要户口本了吗?那么疑问来了,为什么在结婚的时候一定需要携带户口本,不直接输入电子档案更简单么?答案很明显,不更改户口本上的登记这是行不通的。



办理离婚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已婚才能办理吗

现在没有要求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已婚,带齐相关材料即可。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