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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丈夫出轨原配起诉追回财产网友热议男方不用承担责任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0点击:14

近日,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引起网友们的热议,部分网友称赞法院的最终判决十分公平合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婚姻的秩序,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该判决完全无视了男方的过错,十分不合理。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判决引起如此热议,樊律师带你深度解析这一案件,希望看完能够和大家分享您的观点。

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赵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一女子周某,两人保持不正常男女关系长达两年之久,赵某为该女子购买了大量的奢侈品包包、首饰等,并且为该女子购置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公寓,期间还陆续以生活费的名义给该女子转账近百万元。后来男方出轨的事情终于败露,原配妻子知道后一纸诉状将小三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赵某期间赠与的房产以及全部款项。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在明知赵某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仍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接收赠与的房产、钱财,违背了善良风俗,成立违法,应当依法返还受赠的财产,因此判决周某返还房产以及受赠的近百万元钱款。

该案的判决符合当下法律的规定,周某在明知他人已婚的情况下接收他人赠予,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赠予无效,应当依法返还。但此案的判决仍引起部分网友讨论,网友认为婚外情是双方的过错,男方在有家室的情况下还与周某保持婚外情关系,违反了夫妻的忠贞义务,却最终没有获得应有的惩罚,从这方面来说法律还保护了犯错的一方。

对此案件,樊律师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位离婚或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分割,如果不判决全部返还,那么无过错的原配妻子一方就无端被侵犯了财产权,法律出于权衡考量,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只得如此规定,这样一来确实便宜了出轨的男方,但也保护了原配妻子。

樊律师在此只能奉劝各位,特别是女同胞们,不要被已婚男人的花言巧语所蒙骗,反问自己一句:待你花容月貌随时间流逝之时,那个男人是否还会如此时一般待你?

看完这个案例,不知各位对此类案件的判决有何想法,可在评论区与我沟通交流。

作者:樊律师

苏州执业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辩护,有法律问题可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