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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就离不掉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09点击:47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离婚咨询,经常遇到的情况是,一方强烈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一直拖着或者其他原因不同意离婚,即便到了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也是不出庭,而法院经常以感情尚未彻底破裂而驳回当事人的离婚诉请,那到底怎么才能把婚离掉呢?

其实民法典有规定:符合如下情形的,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七)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八)经判决不准离婚的,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的,感情确实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九)其他情形可以确定感情破裂的,应当予以判决离婚。

以上情况,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在上述情况下,法院一般予以准许离婚。我国民法典倡导的原则是,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也就是说其实没有离不掉的婚。考验的其实是耐心和感情。组建家庭不易,离婚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