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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该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08点击:17

离婚诉讼中,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定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条重要依据就是“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不过由于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个人感受,很难从另一个角度来判定双方之间还有多少感情,所以认定两人之间感情的确已经破裂成为了一个极为不好把握的事情,毕竟感情并没有相应的衡量标准,不过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以及婚姻法的规定,还是总结出了一些用于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可以判断夫妻两个人的感情已经没有办法再继续维持下去了。下面就来说一说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夫妻双方性生活的和谐是判断婚姻是否幸福的基础,如果有一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夫妻不和谐的话,时间长了夫妻感情必然会发生破裂,如果婚姻双方中一方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对方领取结婚证的,这种法律上也不支持,同时如果双方时包办、买卖婚姻,婚后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的这种也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达到三年以上,同时如果夫妻一方触犯了法律,被判处长期徒刑、一方下落不明达到两年以上的,这些都会被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见法律上有多种途径来判断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能够继续维持,所以应该珍惜自己的婚姻。

你知道在离婚诉讼中,该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