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不到庭这婚还能离吗
案件纪实
肖某与刘某经父母介绍认识,不久后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双方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结婚,婚后二人矛盾层生,肖某忍无可忍准备与刘某离婚。刘某一直拒绝与肖某协议离婚,二人关系恶化,无奈之下,肖某第一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在按照程序向刘某送达了诉状和传票后,却没有等来刘某的任何回复。由于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刘某又拒不出庭,因此法院以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肖某的离婚请求。半年之后,肖某第二次起诉离婚,但刘某仍拒绝到庭,此次法官依旧驳回了他的诉请。
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肖某最终委托了律师。
律师意见
律师在接受了委托后,对肖某也做了劝解。离婚案子存在特殊性,在一方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很难知晓当事人婚姻的真实情况和真实意思表示。由于肖某领取第二次判决书时已经是2021年11月,律师建议其再分居满一年后再起诉,就可以适用《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第五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2年12月,再又等待了一年的时间后,肖某在律师的支持下第三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同意将婚内购买的两套房屋全部留给妻子刘某。这一次,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存续以感情为基础,肖某与刘某虽系自愿结婚,因相互婚前了解不够,婚后缺乏沟通发生矛盾,二人分居生活,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肖某曾于2020年、2021年两次起诉要求离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肖某与刘某二人关系并未缓和,现肖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本院依法应予准许。最终判决:肖某与刘某离婚。
本案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离婚案件原则上是不能缺席判决的,但是例外情况除外,比如: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在离婚案件中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