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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冷静期您必须得弄明白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30点击:58


v:dujie83


这篇文就告诉您两件事:1.这个离婚冷静期到底是什么意思?2.家暴真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到底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以前,两夫妻去民政局申请就可以办离婚证,当场办理,当场就离。从2021年1月1日起就不行了!


该条中设置了两个“30日”和两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用大白话解释就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必须夫妻双方心平气和的去婚姻登记机关至少两次。第一次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等待30天(即30天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第31天都不行!),夫妻双方必须再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假如在这第二个30天内,任何一方因为任何原因(不管是反悔了也好,路途遥远没法赶到也好,生病了也好等等)未去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咨询+v:dujie83


家暴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现在很多标题党,断章取义说“家暴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当然本律师也很赞成家暴不适用离婚冷静期,但是很可惜民法典并不是这么规定的!


只要是协议离婚,都适用离婚冷静期,去法院起诉离婚才没有离婚冷静期一说。/咨询+v:dujie83


我们来假设某位当事人遭遇了家暴,并且另一半也同意离婚了,两人去了民政局,告诉工作人员,我们家有家暴,你必须今天给我们办理离婚!可能吗?当然不可能,逻辑不对啊!打人的人能承认自己打人吗?所以,有家暴的一般情况下都会去法院起诉离婚。即使双方谈好了协议离婚,也不是任何一方说有家暴就是家暴的,家暴的认定是有法定条件的,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本文不展开说,可以单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