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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离婚律师离婚纠纷中结婚收的礼金应该怎么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06点击:26

结婚时两家喜结秦晋之好,双方亲友来参加婚礼难免会有礼金往来 以示祝福。那么倘若走到了不幸离婚的地步,这部分礼金应当如何分割呢?首先,大家知道,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焦点往往是关注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划分。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那么,结婚时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小王和小李恋爱后觉得合适准备结婚,遂于2020年通知亲友举办婚宴,到场宾客在签到本上登记并交付礼金。婚宴期间,有众多受邀宾客通过签到台交付礼金,或分别直接交付新婚夫妇及双方父母礼金。婚礼结束后,所有礼金汇总共20余万,全部交由小王母亲收取保管。2023年,小王小李感情出现裂痕,争吵几番过后决意离婚,因财产分割问题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当年结婚时收取的礼金。


现实案例中,法院判决曾提出:目前对于如何判断诉争礼金归属,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需要结合礼金所具有的社会特征和功能目的等综合因素,根据不同情形适用相应的权属判断规则。

首先,按照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确定;

其次,按照特定的社会风俗习惯确定;

再次,按照家庭成员与赠与人的身份或社会关系密切程度确定。


本案中,夫妻双方结婚时邀请了两边的亲友共同参与。由于本质上来说,亲友带来的婚礼礼金,应当是对定向人的赠与。也就是说,小王的亲友是送给小王的,小李的亲友是送给小李的。

因此,与小王父母关系相对密切的受邀宾客交付的礼金,应归属小王父母所有;

其次,与小王、小李关系相对密切的受邀宾客交付的礼金,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小王、小李所有;

最后,与小李父母关系相对密切的受邀宾客所交付的礼金,系赠与小李父母二人,不属于小王、小李的共同财产。


畅森律师提醒您:

结婚时收的“礼金”不一定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和探讨这个问题,考虑到宾客的意愿、遵循习俗和法律规定、实际情况等因素。同时,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我们也应该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