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后忠诚协议能否约定如何约定净身出户是否可行
先回答问题:
能否约定?
在法律方面并无禁止夫妻双方签订忠诚协议。也就是说可以签订忠诚协议,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且《民法典》对该问题也进行回避,对忠诚协议并无禁止。
如何签订有效:
要看具体情形,也就是本文接下来要论述的内容。
忠诚协议是什么?
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
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现实中还有以保证书、“空床费”等形式存在。
通俗来讲: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后,为了保证双方互相忠实,而签订的协议,该协议一般以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一定经济利益或者限制过错方一部分权利为约定。
忠诚协议能否签订?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意见稿进行曾经出台过关于忠诚协议的内容,对于忠诚协议,认为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提出,不予受理,在离婚时提出,不予支持。
若是该意见稿变成司法解释,草案内容被完全采纳,那么忠诚协议便会无效。
但该意见稿,并未被采纳,也就说忠诚协议可以签订,可以有效,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内,可以得到支持。
忠诚协议如何约定有效?
而在实务之中忠诚协议范围的有效无效,主要根据忠诚协议的约定内容来判断。
现今忠诚协议的约定内容主要为:
1、约定人身关系的忠诚协议,该忠诚协议主要体现为限制过错方的人身权利,比如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等。
该种协议完全无效,因为人身权不能被限制,其为基本人权,而通过协议限制人身权利,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故无效。
2、约定财产关系的忠诚协议,该忠诚协议主要体现为限制过错方的财产权益,比如若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赔偿金、在离婚分割时少分或者不分,标题之中提到了“净身出户”,也属于该范围内。
该种协议在一定范围内有效。
因为夫妻 之中互相忠诚,是《婚姻法》明确规定,该规定虽然属于单独不可诉条款,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双方不可以,以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且该种约定,也符合我国婚姻法在《民法典》生效后,新增的基本原则,即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
故该种协议在一定范围内有效。
但仍需注意,因为忠诚协议并非一般的合同协议其涉及到婚姻家庭,有着其特殊性,是一种基于人身关系、忠诚义务来设定的协议,故即便是涉及到财产关系,也仍有诸多注意事项。
在涉及财产关系的忠诚协议之中,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净身出户条款不可约定:
主要内容为:夫妻一方若是出现出轨情形,一方净身出户即不分任何财产,该约定限制了过错方生存权利,无效。夫妻一方互相恩爱,谁也不许提出离婚,若一方提出离婚,则其净身出户,该协议限制了离婚自由权利,无效。
2、赔偿数额过大的条款不可约定:将严重限制过错方离婚后的生存权无效。
3、第三人代理不能代理签订:涉及人身关系不可代理
4、受胁迫时签:该协议违背意思自由原则
5、违背公序良俗条款 如:婚内双方性自由等
6、以忠诚协议为名,实际目的则为索要大额离婚赔偿而约定;
总结
忠诚协议只是协议,签订目的要为了婚姻家庭稳定,维护婚姻关系,而并非其他目的,故要以公序良俗为尺。
故综上:在双方签订忠诚协议时,要注意不可限制人身权利,主要约定为财产权利且数额并非限制他人婚后生存,那么该种协议即为有效;
对于非过错方来说可以先让对方签订,保障自身对于婚姻财产的利益,但注意只能离婚时行使,不能单独起诉。
下面是法条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规定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