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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36:同居期间一方被私自监控录了与异性交往情况怎么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29点击:43

问236:你好!帮朋友咨询一下。和情人住一起后,另一方偷偷的安了监控,录音录到了另一方和另外一个异性朋友的交往,该处理啊?

答:如果只是未婚同居期间发生这种情况,并不违反法律上的忠诚义务,但涉及隐私等方面的侵权行为。

1.二人之间的同居并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所以也不需要履行夫妻之间的法律义务和感情,比如忠诚义务,至于伦理道德上的问题,不在此讨论。

2.关于偷偷的安了监控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隐私的侵犯方面。

在自己住的地方安装录像机、摄像头等视频摄录监控设施属于正常行为,国家对这种行为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只是一方私自安装摄像头,其动机和用途不当,侵犯了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则属于违法行为。隐私权是一种自然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夫妻之间也不可以侵犯对方隐私。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私生活,对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像你描述的,一方偷偷的安了监控,录音录到了你朋友和另外一个异性朋友的交往的情况,就属于私自安装监听器监控器,属于偷拍、窃听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因此,你朋友面对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坦诚的沟通,解决监控和录音的问题。如果不希望继续生活在监控之下,可以要求对方拆除监控设备,并删除所有录音和录像资料。如果信任已经严重受损,且无法修复,那么你朋友可能需要重新考虑这段关系的价值以及是否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