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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27点击:65

我是正能量小律,一个志在通过有趣方式普法的法律人!!

案例如下:

当事人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张某在婚后全职负责照料孩子和家务,王某则在外打拼。

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婚姻关系出现裂痕,感情不和。2020年,二人经协商一致决定离婚,并签订协议书,约定两名子女归王某抚养。共同房产归张某所有,而王某则净身出户,双方随后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疑点:男方自愿抚养两个孩子+净身出户,是否太爱[呆无辜])

2021年,张某意外发现,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李某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在2019年李某为其生育了一子。

基于这一发现,张某认为王某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最终离婚。主张王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她的感情,并对她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摧残。她认为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判令王某向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应履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子,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王某的过错程度、损害的后果、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支持张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普法小知识: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判决数额一般在几千到几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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